(中国农业银行长治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张麦生)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商业银行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初心所使、责任所在,对于夯实风险防控基础、构建和谐金融消费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中国农业银行长治市分行始终坚持企业经营发展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科学平衡与和谐统一,不断探索、持续创新,致力打造全行共同做消保的管理格局,初步形成了具有农行特色的消保治理体系。
夯实消保服务“奠基石”
聚焦服务“三农”主业,打造服务乡村振兴领先优势。服务乡村振兴是我行“三农”县域工作的重中之重,围绕服务数字乡村建设,构筑三农场景驱动优势,深耕上党大地,常态化联系村委开展各种消保公益金融知识宣讲,赋能广大乡村百姓,助力乡村振兴。同时,我行聚焦服务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全力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我行在全市各县区全面开展了“信用村、信用户”创建工程,目前已为全市1250个行政村、4.8万户农户建立信息档案,授信额度12.13亿元;用信农户数达2006户,用信余额2.85亿元。
以资产业务多元发展为驱动引擎,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成效。加大信贷投放既是“服务实体经济主力银行”发展定位的要求,也是履行国有大行政治责任,聚焦能源安全、能源保供,保障好煤炭、煤电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不搞“一刀切”、“急刹车”和行业性的断贷、抽贷,积极支持潞安、晋能等省属重点能源企业发展,主动对接长治市煤焦冶电技改项目,在不提高企业资产负债率、不增加企业信用风险敞口的情况下,让利置换相关企业的高成本负债,支持企业降本增效,满足先进接续产能和煤电机组节能改造融资需求,全力保障实体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
筑牢消费者权益“防护墙”
履行社会责任,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积极践行者。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这一思想,我行始终坚持“客户至上”理念,履行国有商业银行的责任担当,将保护金融消费者长远和根本利益放在突出位置,认真倾听消费者意见,在经营管理各环节保障消费者各项合法权益,创造极致服务体验,努力营造安心无忧的金融消费环境。
打造优质品牌,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深度参与者。商业银行与金融消费者之间不仅是契约关系,更是利益共同体,消费者的选择与坚守是银行赖以生存发展的根本。我行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坚守“服务客户”使命,在金融供给和需求两端寻找突破口,把保护消费者权益作为同业竞争的重要一环,勤勉尽责履行好消费者权益守护职责,通过不断完善消保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周全保护。
撑起金融消费者“保护伞”
针对不同人群金融知识的薄弱环节和金融需求,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活动,面向金融消费者,尤其是“一老一少”和残障人士等特殊消费群体,提供获取金融知识的途径和防范风险的技能,引导消费者合理选择金融产品和服务,自觉抵制网上金融谣言和金融负能量,使得金融的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今年的宣传活动明确重点内容“两聚集”(特殊群体、特定区域)和“两加强”(资管新规、诚信教育),通过“金融知识微课堂”,推动金融知识普及活动有效覆盖到各类金融消费者;进一步扩大校园宣传覆盖面,在实现辖内各大中专院校覆盖的基础上,将活动范围延伸到中小学、老年大学;加大打击非法集资、非法放贷、套路贷等各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力度;加大对网民群体的宣传力度,以视频、漫画、新媒体等形式和渠道增强公众金融消保意识,培养“金融好网民”。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合规经营,维护好金融消费者权益是银行业“安身立命”的基础,也是银行业“行稳致远”的保障。在未来持续推进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中,中国农业银行长治市分行将继续把防范金融风险、服务实体经济和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为长治经济社会更好发展贡献金融新动能。
 
		            